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微信公号发布8月22日的一则警情通报称,8月16日22时15分许,烟台市牟平区西郊路与金埠大街路口处产生一同交通事端。闯祸驾驭人于某平(女,38岁,现住烟台市莱山区,系烟台市土地利用规划站科员)驾一小型轿车与王某波驾驭的小型轿车相撞,致于某平、王某涉及乘坐王某波车的胡某梅、王某浩受伤,两车受损。王某浩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逝世,胡某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逝世(王某波、胡某梅、王某浩系夫、妻、子联系)。
事端产生后,警方将闯祸驾驭人于某平操控,并抽血送检。8月19日,查验成果出具,于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/100ml。 当日,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以于某平醉酒驾驭涉嫌风险驾驭罪立案侦查,对其采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因犯罪嫌疑人于某平已怀孕,不具备拘押条件。
8月20日,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改变强制措施,依法关于某平取保候审。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查询处理中。